全国服务热线(微信同号)
13852886598
同舟
   执信
详情

本所代理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二审获改判

发表时间:2024-05-16 17:04

近期,本所收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。本所叶雨露律师代理的***与泰兴**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,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,本所当事人泰兴**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比例由80%调整至20%,符合委托人的逾期。该案历经原一审、上诉后发回重审;发回重审后泰兴**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经过本所律师的不懈努力,最终获得改判。

分享到:
电话(微信同号):13852886598地址:江苏省泰兴市国庆东路1号华泰大厦8楼        管理登录